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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满足工作需求,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,充实我市法律顾问力量,更好地为政府部门提供高效、专业的法律服务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助理2名。具体公告如下:
一、工作职责
(一)协助办理有关诉讼、复议、仲裁案件和其他涉法性事务;
(二)负责审查、修改各类合同,法律文件;
(三)负责对涉法性事务提供法律咨询,进行风险评估,提出法律意见;
(四)承担其他日常工作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年龄在40周岁以下,具有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
(二)遵纪守法,工作态度端正,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,热爱法律工作,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;
(三)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优先;
(四)因工作职责,该岗位加班较多且经常出差,男性优先考虑。
三、薪资待遇及相关要求
法律助理一经录用,按规定试用期2个月,基本工资(2000元/月)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,签订劳动合同,缴纳五险,工资待遇按照“基本工资+绩效工资+案件补贴”执行。
四、报名须知
报名时间:11月12日—11月27日
报名方式及地点:中卫市司法局403办公室、现场报名
报名所需材料:
(一)《法律助理报名表》;
(二)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学历证、学位证、法律职业资格证、相关专业资格证件原件、复印件(1份)。
考试方式:通过初步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,另行通知时间进行笔试和面试。考试由笔试(闭卷,满分100)和面试(满分100)方式进行,总分为: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,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录用人员。
联系电话:0955-8592340
附件:法律助理报名表
中卫市法律顾问室
2020年11月11日